特侦组认定:扁家7.4亿贪污所得
2008-11-30 11:10
来源:台海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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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特侦组因“立委”邱毅爆料指出,吴淑珍曾以蔡镇宇名义,在信义区松仁路国泰世华银行总行租用四点五坪顶级保险室,该保险室编号为D01,每年租金高达新台币一一七万元,因此搜索地点也包括这个保险室,但因银行没有蔡镇宇名义的保险室,无功而返。
不过特侦组依据陈镇慧、杜丽萍等人供词,才知道吴淑珍是以陈俊英名义承租的,而且钱早在二00六年九月就搬走了,难怪当时查不出来。
珍指挥搬7.4亿到元大 陈镇慧抖出来的
另据报道,特侦组侦查扁家洗钱案查出扁嫂吴淑珍坐镇指挥搬运7.4亿现钞的惊悚内幕,据了解,特侦力劝前“总统府”出纳陈镇慧当“污点证人”供出案情,约谈涉案的元大证董事杜丽萍时,没有提示人证、物证,轻松让杜丽萍招供。
杜丽萍招供内容还包括二00五年以水果箱装载2亿元现钞进入官邸,使得检方长期以来怀疑扁家收取大量现金黑钱之事,得到证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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